申報材料要按分類裝訂為卷宗,并加注頁碼。其中論文、論著再單獨裝訂一份。卷宗式樣請登錄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門戶網站“通知公告”欄下載。
《民營企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材料目錄表》須將全部
申報材料內容按序填齊,標明頁數。
第一類:基本材料。主要包括《業務工作總結》1份
和答辯論文1份。
第二類:學歷、學位證書復印件。
第三類:任職資格證書(工程師證)、聘書(或聘任文
件)復印件。
第四類:科技成果(專利)證書復印件。指任現職以
來,在申報專業方面的獲獎成果個人一級證書,無個人證
書的須附成果鑒定報告書等相關材料。集體獎須附《獲獎
成果(集體獎)項目證明》。
第五類:論文、論著及重要技術報告復印件。其中論文、論著復印件須有刊物封面、目錄、刊號(或書號)。
第六類:技術工作成績。指任現職以來,在申報專業方面所完成的重要工作項目及所取得的經濟、社會效益說明,由推薦單位整理、主管部門審核。
第七類:有關榮譽獎勵個人證書復印件,指任現職以
來個人獲得的勞動模范、立功證書等。只選其中最高一項。
第八類:其它材料。主要包括參加學術團體的證書(理
事以上人員須提供有關文件)、近三年《專業技術人員考核
登記表》、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。
各種證件或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,原件待審核后當即退回,復印件須加蓋呈報單位公章。